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规定(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离开美国六(6)个月以上,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会在美国绿卡持有者入境时进行询问。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规定(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六(6)个月以上,国土安全部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会在美国绿卡持有者入境时进行询问。但是往往美国绿卡持有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导致离开美国超过半年的时间,甚至是更长的时间。那么,美国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半年要怎么维持绿卡身份不被取消呢?
离境时间的暂时性
美国绿卡持有者往往因多种原因暂时离开美国居住地,前往外国停留一段时间。这段离境时间较比在美国居住生活的时间是短暂的。即便离开了美国,也保持着与美国的紧密的联系,并没有放弃在美国永久居住的意图,才不至于被美国移民局质疑有意放弃永久居留身份。如果离开美国的时间超过6个月甚至一年,还要证明离境理由并非出自个人意愿,而是因不可控的其他原因,诸如照顾生病亲友,出境受限、接受培训教育等等。美国签证找大鹤微信号:usadahe经验之谈建议,关于离境理由、时间及意愿回美的计划都要有相关证据作为依托,若遇到入境盘查或申请SB-1签证时都有相应的要求。
美国“绿卡”身份的保持
关于如何保持美国“绿卡”的合法性,我们有三点建议可供参考:
1. 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179天(6个月)在外国停留6个月,入境时美国海关会怀疑绿卡持有者不是暂时性离境,从而推定不符合永久居留在美国的要求。美国签证找大鹤经验之谈:需要注意的是,采取179天(6个月)内返回美国,但是在美仅停留数日后再次离境的做法,也很有可能会被认为不符合永久居留身份的条件。
2. 充分准备暂时性离境的证据
诸如购买往返机票,申报年度个人所得税、美国雇主证明,持有美国官方批准的证件(驾照),孩子在美国的入学证明,美国的房产证明等等。尽可能如期返回美国,若遇到无法控制的情况,还应提供相关的证据则为关键。
3. 若是绿卡持有者确实遇到不得已的原因需离境超过180天,根据情况不同须进入以下程序
回美证(Reentry Permit),美国绿卡持有者若预先知道须离开美国超过一年,那么在离境前应提前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也常被称为“旅行证”。此类证件仅能在美国境内申请,申请人向居住地附近的移民服务中心递交I-131表申请后,若资料齐全,会收到移民局发来的受理函通知,随后几周内则会收到提取生物指纹预约的通知。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完成指纹录入后,毋需等待证件出具,即可直接离境。
回美居民签证(SB-1 visa),据美国移民法规定,若美国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在重新返回美国时需申请特殊的移民签证以恢复其永久居民的身份,称之为“回美居民身份申请”, 或者“SB-1移民签证”。
以上就是关于绿卡持有者离开美国超过半年如何维持绿卡有效性的一些见解,如果你离开美国超过半年时间,可私信联系你的美签军师美国签证找大鹤。
2007/2/4 | Tags:美国绿卡 | 美国SB-1签证 | 微信号:usada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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